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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可西里管理权限的划分

2013-09-03 10:45 可可西里管理局 浏览(811) 评论(0)
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的规定,可可西里管理权限划分如下:

   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。
 
 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,并有权对破坏、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、控告。
 
  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。
 
 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。
 
  国务院林业、农业、地质矿产、水利、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,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。
 
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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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可可西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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